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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早安排定

 

文章

玫瑰的名字及其它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真是低碳生活典范哩!我不用开空调,即使在这几天大家都难以忍耐的桑拿天里,空调对我也不是必需品;我不用开灯,除了沙发前那个可以转灯头的落地灯外;我不看电视、不听音响,也没看碟,只安安静静地读书,一本完了接着一本;我甚至不用吃饭,这个可以埋怨天气:)

 

这些日子忽然读了一堆专业书,什么放客啦、众包啦、google、facebook,写得通俗,但也读得慢,可能还是心态不积极吧。前两天遇见一博士同学(当然,他已经是博士了)。听说我还没写完论文呢,一脸吃惊地问:怎么回事呀你!这不抓点儿紧就写出来了吗?别拖啦#·¥%……——*。临了,还没我高的他,伸手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加油啊!

 

那天真受刺激,一路上都在想,我的论文写的是什么来着?到家也没想明白。进了家门,我长出一口气,终于可以不想论文了,因为,在我家,我的博士论文已经成了禁忌啦!:)

 

还是闲书看得快。

 

《都柏林人》,乔伊斯的,因为后来萧乾翻译《尤利西斯》的时候,出版界做了大力宣传,所以可能很多人以为乔伊斯最好的作品是后者。实际上,《都柏林人》奠定了他在文学界的地位。这是一部冷峻的、不加修饰的爱尔兰基层人民生活的风情画,有点琐碎,但十分真实。曾经跟别人讨论过,如果小说只是精确地还原生活,我们还需要小说吗?我们每天不都在这样的生活里吗?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小说提炼了生活,即使每天你都在这样的生活里,你可能还是会忽视这样的生活,小说就是给你做了个典型,让你认识到,原来这就是我的生活。当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没有生活在这里,所以,小说还可以帮你偷看别人的生活。

 

这是部短篇小说集,印象最深的是《痛苦的事件》,说的是过着平庸无聊生活的银行出纳员杜菲先生,没有伴侣也没有朋友,过着自己的精神生活,不与任何人交流。但忽然有一天,他结识了西尼考太太,她丈夫是船长,有一个孩子和大把时间。于是他们开始约会了。但随着两人越来越投机,来自他内心的声音说:我们不能把自己给出去,我们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于是,他们断了联系。

 

四年过去了,一天早晨,杜菲先生在吃早餐读报纸时发现,那个女人被火车撞死了。报道还说,两年前,由于孤独,她开始酗酒。她丈夫冷漠地证实了这一点。杜菲先生的第一反应是批判她这种缺乏坚强意志、屈从于不良习惯的行为,“没想到她竟能堕落到如此下贱的地步”。但是天黑下来以后,当他走进一家酒馆喝了一杯热酒之后,他慢慢想起了他们在一起时的生活,开始反问:为什么自己不给她留条活路?夜晚,当他独自走回家里的时候,终于感觉到自己是孤身一人。

 

西尼考太太死在悉尼广场附近。其实,我对都柏林还挺熟的,但是没想起来悉尼广场在哪儿,要是拿份地图就好了,可那样就有点像做学问的了。我总是不愿意在随便写写的时候还查资料,但有人就行。比如艾柯。

 

这是上回看他的《带着鲑鱼去旅行》时,他名字的译法是艾柯。但是,在刚刚看完的大部头小说《玫瑰的名字》里,他的名字又变成了埃科。

 

总之,他是意大利一位知识极其丰富的作家,从《玫瑰的名字》里面极其繁冗的各项细节就能看出来了,不仅是宗教的、建筑的、医药的、心理的、刑侦的知识,同时,他还具有驾驭这些知识的能力。据说,他写这部小说的第一年都是用来建造世界的。他在图书馆里查阅所有中世纪的书籍,列出人物名录,排除不必要的人,翻阅建筑百科全书,为修道院画设计图,甚至确定建筑之间的距离和旋梯的台阶数。所以,有导演说,他的小说对话是电影式的,因为时间掐得准。

 

《玫瑰的名字》是围绕发生在修道院里的一桩离奇僧侣死亡事件展开的,其间交织着无数埃科本人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与思考,包括天主教教派之间的争论、天主教与皇权之间的矛盾、宗教与哲学之间的斗争、修道院里复杂的人际关系,等等。还有些小感受,埃科也是信手写来,点到即止。比如小实习僧阿德索在和一个不知名的女子鬼使神差地发生关系后,他当然会为这罪恶担惊受怕好几天。但是,很多年之后,当他在死前把自己的经历(主要是随师傅应邀到这间修道院破案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写出来的时候,他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这件事:

 

“如今,在相隔多年之后,当我仍为自己的过错愧疚不已时,我不能忘怀的是那天夜里我所体验到的无比欢乐,而我要是不承认某些自然发生的事情本身的善和美的话,即使是在两个罪人中间发生的,那我就愧对用善和美创造了天地万物的至高无上的上帝了。不过,也许是如今我已年迈,错误地觉得在我年轻时发生过的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美好。可当时我还青春年少,并没有想到死亡,而是强烈地虔诚地为自己的过失而痛哭。”

 

这样的小感触,每个人,或多或少,或是这样或是那样,可能都会有吧?

 

   

- 作者: 2010年07月28日, 星期三 22:4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爱,梦幻,依赖和不能实现的期望,所有我们为成长所必须放弃的。

 “我们秉着无比忠实和隐忍的心怀,承担‘丧失’所赐予我们的巨大的空寂和悲楚,倾听生命里那些悠扬的怨诉所带给我们的宝贵的暗示。成长,从某种残酷的意义上而言,是一条逐渐丧失的旅道,我们将慢慢以生命为代价来放弃对于外界的依赖和对于尘世的完美的假定。

 

仍然是看我师兄的博客,他提到了大学时看过的一本书《必要的丧失》,这本书的副标题正是“爱、梦幻、依赖和不能实现的期望,所有我们为成长所必须放弃的”。(这么漂亮的话我都没记住,是他文章里提到的,我竟然完全不记得。)

 

听上去是如此残忍,但是却真实存在。有人把这形容为化蝶的过程;但是对于我,却是我熟悉的世界慢慢碎裂开,一个个我熟悉的身影离我而去。这过程太残忍了!所以,我也想问一句:我可以留下这些,放弃成长吗?

 

(梦幻总是突然被打断,忽然来了个急活儿,四点半就要跟领导汇报了,还得现做PPT。不过,好在我的忧伤瞬间就被打断了。但愿以后也不会有心情再拾起来接着写了。)

 

- 作者: 2010年07月26日, 星期一 16:2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亲手做给你

 

翻箱捣柜地,终于找出了我一师兄的博客。那时候一清秀俊朗文青,现在竟然喜欢军体和山野,外表也沧桑了,但骨子里依旧文青。所以文字很讲究(他自己竟然还不满意,觉得水平发挥不稳定,这博客还有法写吗?!)据他老婆说,该生早晨5点就能爬起来写博客,保证隔天一更新。依我看,这么密集的更新速度,就是他的博客为什么写的全是身边琐事的原因——看书、旅游、活动、看戏,全都来不及呀。他身边的人全出现在博客里了,连他去世两年的猫。

 

但是这样的博客会让人觉得很亲切。当然不仅仅因为琐碎,更重要的是里面流露出的诚恳。

 

比如他热心张罗他们班聚会的事儿。大事小情,亲自操办,不像他很多同学(当然也是我师兄),已经是主任们了,分派的任务可以交给秘书啥的做,赞助也是打个电话就落实的。给该生剩下的工作都需要亲力亲为,连纪念品的设计定稿、下厂监制都是他做的。他们聚会的纪念品,一水儿的798风格——他好这口儿。

 

多年以后,他仍然带着当年朗诵诗时的小傲气,看不上多数当官儿的,但对朋友却真的惦记;对同学也特别体贴(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有如意的有不如意的,所以,他会要求大家都不说现在,所有的话题都被限制在同窗的四年);对老婆也一口一个“心儿”的,酸的可以。对他父母,更是毫不掩饰的赤子之心。

 

他妈妈去世三年的时候,家人想烧点纸,但买不到。他请人刻了一枚“地府通用”的章,又刻了一枚“100000”的章,认真地折了好多手工纸钱,工艺品一样。然后,自己画了好几张画,每张画上写一行字,都是他想和妈妈说的话。他说,找个通达的路口,妈妈就能收到了。

 

妈妈我来看你啦

衣服是我亲手做(画了件衣服)

有的吃,有的喝(食品饭菜)

再来一辆小汽车(不用说了)

看点书,解解闷(书、录像带啥的)

跳点老年迪斯科(录音机)

和牌要和清一色(当然是麻将了)

花钱不要舍不得(自制纸钱)

妈妈走了三年整(他家四人的合影)

今年烟花特别多(令人眼泪汪汪的烟花)

 

如果你还能忍住眼泪,他最后的一句话也会让眼泪决堤的:妈妈,一晃你都走了三年了,走得远不远?有时候我很想念你。

 

给爱的人亲手做点什么吧,距离、空间,甚至阴阳阻隔都不是问题,举手之间,就像从不曾离开一样,或者,永远也不打算离开。

 

是啊,有时候我很想念你。

- 作者: 2010年07月22日, 星期四 20:1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美就是权力

中国美术馆现在有两个展览,一个是吴冠中纪念特展,另一个是澳大利亚土著艺术展。冲着前者去的,但看了后者之后,忽然想写几笔,为着二者之间的联系。

该先从澳大利亚土著的命运说起吧。可惜实在了解得不多,在澳大利亚甚至连个博物馆都没去,光顾玩儿了。简言之,就是欧洲白人来了,把澳大利亚原住民赶到了保留地集中生活。为了给这些背井离乡的土著人找生计,白人带来了画布和颜料,让土著把他们世世代代画在地上、盾牌上、独木舟上的图案转移到帆布上,这种低价的艺术品在白人中还是很受欢迎的。

展厅里最大的一幅叫玉玛里,讲的其实是梦境,一个一眼可见的矮脚人和分明的性器官暗示了这幅画不可告人的隐秘含义,尤其是矮脚人脚下的红色块状物还代表着祖母……

这就是澳大利亚土著画作的神秘之处。乍一看,几乎所有的画都是由点状物构成的,不同的只是形状和颜色,但是每一幅画里都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是土著人精神与经历的记录。比如,《飞行的野犬》,完全是俯视图,让人不得不惊讶于土著居民超强的想象力;还有《山丘上的虎皮鹦鹉》,色彩炫丽,但完全看不出里面画的是虎皮鹦鹉,呵呵。所以,澳大利亚土著画在作画的时候一定要有部落里的长者监督才行,保证画作准确地传达了事实;而在卖画的时候,作者也需要讲解一下,观众才能明白画里面到底说的是什么。当然,很多时候,作者也不愿意讲得太多,因为真实总是可怕的,特别是涉及到部族传承千年的秘密的时候。但他们却不得不画出来,因为后辈总是要通过这些画了解自己祖先的。

随着土著人的画作越来越受欢迎,他们的画风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最早的土著人是就地取材,颜料就是当地的红土褐土和白石子,但是白人提供了更丰富的颜料和更大的画布之后,他们作品的尺幅变大了,用色也更加大胆。印象最深的是第一位女性艺术家的作品,明显地亮过周围其它作品。在以前,女性是不被鼓励作画的,但是现在这一禁忌已经被打破。在“宝歌”单元,有大量极具现代装饰感、颜色又漂亮的女艺术家的画作,让人禁不住对她们天生的空间感、色彩感和想象力大加赞叹,偷偷动了买几幅的念头。

其实,土著人的画一开始并不贵,展厅里最大的一幅画之一是澳大利亚驻法国使馆定购的,才1000美元。可怜的土著画家用这1000美元买了一辆二手车,但第二天就坏了。

又跑题了吧?

土著艺术家给我的启示是对吴冠中的评价。有人严重不喜欢他,认为他借用西方颜料表达中国画意境完全没必要,因为中国画早已有了自己的范式,这种结合无异于投机。但是看看澳大利亚土著画家吧。他们把本来画在大地上的画移植到了西方人提供的画布上,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土著人的生活。与其说这是艺术探索,不如说是一种真诚的表达,通过绘画让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们彼此理解。吴冠中为什么不能呢?中国人画油画,难道不该反映中国人的生活、中国人的传奇、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呢?吴冠中笔下的荷花与莫奈的完全不同,相信外国人也能看出这是一种中国情怀。这种情怀为什么只能靠梵高用油画复制浮世绘那样的途径完成呢?本土画家直接表达有什么不好呢?

至于吴冠中画作里的散淡情致是否足以在画坛扛鼎,那就真的只有见仁见智了。

- 作者: 2010年07月18日, 星期日 22: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休闲读物

 

我总是一阵儿一阵儿的。有时候会迷恋那种谁也看不下去的艰涩难懂的小众电影,看到最后不知所云就很沮丧,否则就像解了一道高级难题一样,颇有成就感;但有时,就显得趣味不高,捧着本通俗读物挑灯夜战,到天光渐亮,才心满意足地睡去。其实关于这本书,也没啥可说的,唯一可以炫耀的就是一晚上看了一本书。

 

下面要说的两本,就是这样的书。

 

《带着鲑鱼去旅行》,作者 安伯托·艾柯

 

看在译者之一是殳俏的份上买的。这个美食写手,文字简约淡定,内容却很扎实,所以想她肯翻译的书一定还行吧?但是翻完这本书(真的一个晚上都用不了)就会发现,这人真是矫情!凭借他渊博的知识、自在的文字功力和一股满不在乎的劲儿,矫情!语言当然是幽默的,思维当然充满创意,但叙述却显得啰嗦,这也可以理解,抖包袱之前总得不厌其烦地铺垫啊。

 

《如何煮狼》, 作者 M.F.K. 费雪

 

我得说,第一眼绝对是被标题吸引到了。有人会教煮狼吗?难道煮狼与煮羊有什么不同吗?或者是狼的多少种吃法?

 

带着好奇,我读了腰封,于是明白了,莎士比亚曾经说“食欲是一匹无所不在的狼”。书乃标准的休闲读物,不累也不会让你动心。但是想说说费雪。

 

我是最近看了费雪的照片大吃一惊后才想说说她的。她漂亮得像好莱坞明星一样!这样的女人还会煮饭,特别是精打细算地过日子,该有怎样的好生活呢?事实却不是这样。

 

她结婚很早,21岁随第一任丈夫(天哪!在那个年代,她离了三次婚!)到法国第戎。在那里,美国清教徒式的饮食口味和疏离的人情环境被开放的、丰富的味觉体验冲击,滋养了她从此以后的一生。我想,也是她未来孤独艰难的生活中最温暖的点缀。她说,人有三种基本的需要:食物、安全感和爱。而后两样,她都没有充分地得到。

 

根据她的年表,24岁的时候,费雪回到美国,靠卖画框和明信片为生。期间结识了邻居帕里什夫妇。遗憾的是,她竟然与帕里什相爱了,后者给她很多支持,包括鼓励她写书。想必相爱的过程痛苦而又漫长,直到30岁,她才与帕里什结婚。但婚后不久,帕里什就得了一种病,得锯去一条腿,而后还得锯去另一条。帕里什不堪忍受,举枪自尽。这时,费雪才33岁。也许,那时她还不知道,帕里什就是她一生的挚爱。国内有译本的《写给牡蛎的情书》就是她写给帕里什的充满爱意的文字,写的是牡蛎烹调,心下却是为了一个人的奉献,这是怎样一种幸福的感觉啊。

 

后来,费雪的生活变得混乱不堪,和不同的男人女人发生情感关系,生活也变得异常窘迫。4年之后,她还是结了一次婚,维持了6年,独自带大了两个不知其生父是谁的女儿。她晚年居住在北加州著名的纳帕近效的艾伦谷,并把此地打造成了全美美食圣地。

 

必须说一下的是,写了一系列关于普罗旺斯生活散文的彼得·梅尔正是看了费雪的《普罗旺斯的两个小镇》才产生了到普罗旺斯看看的欲望,并使普罗旺斯名噪一时。

 

写《如何煮狼》时,应当正值二战。那时她已经失去此生最爱了,但彼时的她仍然能如此淡定从容地写下这种充满爱心的文字,实在是让人佩服。我想,她把失去的爱都寄托在食物里、文字中了。

 

如此,做饭就该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里面的含义太多了,如果只让小时工代劳,那目的就只有唯一的一个:求活。

- 作者: 2010年07月18日, 星期日 22:1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电影与时尚(有剧透)

刚看了两部电影,居然都与时尚圈有关。一部是《香奈儿秘密情史》,另一部是《单身男子》。想先说说后者。

汤姆·福德拍电影了,讲的却不是时尚。这本来就够让人意外的了,更为难得的是,他竟然拍得那么好,影片里自始至终的忧伤是那么打动人心。对,这是一个同性恋男子在失去爱人之后的故事,但看到最后却让人忘了他的同性恋身份。这部影片讲的是人类的孤独的故事,当然,用电影中的观点看,少数派群体尤甚,比如同性恋。

大学教授乔治的同人车祸死了,他一直不能自拔,于是决定了断此生。他做了周密的安排,上了最后一堂课,见了那个他年轻时与之有一腿后来因为发现自己更爱同性而成了朋友的女性伙伴,他甚至为吞枪自杀找了各种舒服的姿势。但百密一疏,他班上一个学生爱上了他,他们游了夜泳,又回到乔治的家。但作为老师的乔治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控制,始终没说出格的话,做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事。男孩在沙发上睡着了,乔治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忽然意识到这世界仍旧那么美好。然而,就在这时,他心脏病发作,死在他重新拥抱生活的那一刻。

这是一部基于体验与思考的认真的电影,也是我所看到的柯林·弗斯演得最好的一部电影(怪不得得了最佳男主角呢)。

顺便说一句,好电影的定义多种多样,对于《单身男子》,我觉得,它让每个人自省生活的意义,手法也化抽象于有形。汤姆·福德没接着拍电影是个遗憾,但是如果他积多年人生经验和思考之后拍了这部电影,相信他的下一部一定不会比这个更出色,所以,没继续拍也好。

最近,香奈儿大热,不是旗下产品(那是一直大热),而是关于她的电影。以前看过一个塔图演的,名字忘了,讲的是年轻时的香奈儿创建自己帝国之前的事儿,直写到她的赞助商情人车祸而亡。仿佛就从那时起,她长大了。

而《香奈儿的秘密情史》仿佛是那个的续集,正好从她那段哀伤经历接着演,她如何看上了斯特拉文斯基,提供别墅供他们一家人住,而自己,则在半夜潜入他的工作室,暗渡陈仓。最后,这段恋情结束了,表面看,是因为斯的正牌妻子给香奈儿写了封信,不卑不亢地说,孩子们比香小姐更需要斯特拉文斯基;而实际上,香的离开也因为她不能接受斯只答应她作情妇的现实。影片的最后,香奈儿和斯特拉文斯基都很老了,他们各自怀念相恋的岁月,但这个温情的结尾却不令人信服——以他们的个性,他们之间早就结束了。

看了这片子,很让我困惑的是,我竟然有点同意斯的太太说,“她不懂音乐,她只是玩弄你”。不明白香小姐到底看中了木讷的斯特拉文斯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只能让人想到性了。

所以,好电影难得。你可以讲一个流畅的故事,但如果没有想法,连累得故事都没有说服力了,即使它是真的。

 

 

 

 

 

 

 

 

 

- 作者: 2010年07月4日, 星期日 21:4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硬朗是一种男人态度

 

先声明立场,本人是英格兰伪球迷。

 

对足球其实并不热衷。但上大学的时候上过一学期的足球课,什么越位呀、门球角球定位球啥的,也不陌生,自己还曾经上场踢过,哈哈,特里的位置。后来嫁给了一阿森纳球迷,耳濡目染地,爱上了英超。不过,心里最喜欢的英超球队却是利物浦。和其他的女球迷不太一样,不是为哪个人,只为这支球队的英国气质,那种码头工人似的质朴和硬朗。(相比之下,阿森纳过于“外国化”了)

 

对,就是硬朗这个词。衬得上这个词的,还得从欧洲球队里挑。

 

曾经挺喜欢欧文的,倒不为了他浓眉大眼的,只是硬朗,踢得像个男人。可惜后来欧文离开了利物浦,加入西甲豪门,重返英超后,像个玻璃人似的,动不动就伤,硬朗不再。

 

然后就是杰拉德了。也质朴。但他在场上,就是会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希望,总觉得可以回天。硬朗,在这里就是一种不要命的精神。

 

但是,即使不要命,也得认命——英格兰这次算是完败于德国,杰兰德想起自己赛前的什么“踏着德国人的尸体前进”之类的豪言壮语,不知会不会脸红?!但其实输给这样的德国队,也该心服口服。

 

那天英德大战后,好几个人安慰我。一阿迷跟我说,放心吧,让阿根廷来,帮你雪耻!我忙说,阿根廷和德国,我还是支持德国。原因还是因为,德国队更硬朗!硬朗在这里,就是直接。

 

谁都不能否认拉丁派足球的魅力:迷人的长发小伙子,把球粘在脚上般的球感,各种夸张到淋漓尽致的表情……,但是,所有这些,却让这项男人气概十足的运动打了折扣——婉约之美压过了力量之美。这就不是足球了!好在,足球还是足球,在德国和阿根廷的比赛中,阿根廷的明星个人在德国球队面前毫无办法。整场比赛结束后,相信不少人听到了偶像倒地时碎裂的声音。

 

大家都知道,南美足球技术之外的看点是什么。无论是背后的推人踩人,还是场上夸张到像蹩脚话剧演员的行为举止,在德国队如精密计算般的攻势面前,早就没了上演空间,连场边的老马也没了一如既往的愤青表情,只能好好盘算赛后发布会是否宣布辞职了。

 

同理,我也很支持荷兰队。荷兰队不如德国队那么冷静,但依然体现了整体攻防的精髓。攻得虽然令人印象深刻(进球在那儿摆着呢),退回来守的时候仍然坚不可摧。在这里,硬朗就是意志。在这种意志面前,巴西人无能为力,只有以不理性对抗理性,结局有目共睹。

 

不过,即使硬朗如德国、荷兰,或者英国,在处理球方面,仍然有许多拖泥带水的地方,这就是足球的不完美,也是足球的魅力,还是我们心里如此渴望大牌球星的重要原因。

 

顺便说一句,如果德国夺冠了,就是这次世界杯对世界足球最大的贡献,所有人就会明白年轻的价值,就会在新老更替上更有勇气,就会愿意为年轻人的成长付出代价。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认真地工作——我宁愿相信德国队的战术是经过严密计算后得来的(而老马只是简单地凭录像而来的印象);我也由衷地敬佩德国队每个人在场上都把自己当成苦力,脏活儿累活儿抢着干,不像有些球队,没人当雷锋,或者只有一两个人当雷锋。

 

向抽筋儿下场的穆勒致敬!

- 作者: 2010年07月4日, 星期日 13: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绝望的时候你看什么

《厨房里的人类学家》:因为这本有趣的书,我记住了作者,一个酷爱美食的台湾女孩庄祖宜。在即将拿到人类学博士的时候,她选择了厨房——是真正意义上的厨房,她要做厨师。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租下第一眼看上的新房子,只因为那下面有一座美食学校。学习厨艺其实也是件艰苦的事情,尤其是你想把这件事做得专业再专业的时候。但庄祖宜是真的爱这项事业!跟她的爱相比,我自己的对厨房的爱其实还是对某个人的爱的折射。这本书的有趣之处在于其实她并没有完全写怎样学厨,而是写的学厨生涯,是围绕厨房写人。读这本书的另一个收获是对于分子菜有了全新的认识,终于明白大热的分子菜是用什么方式实现的了,但那就不是我等这般普通主妇能胜任的了。

 

《多谢您的小费》:一位38岁的侍应生在网上开了个博客,写他的侍应生生活。这个博客开头几个月无人问津,后来突然就火了,每天都有很大的浏览量,甚至拉塞尔·克劳都知道他在博客里写了他的用餐经过。于是,就有了这本书。(顺便说一下,《厨房里的人类学家》也是编自一个红火的学厨博客)作者杜伯兰尼卡的经历十分有趣,从小立志做牧师,但是神学院毕业后他发现牧师圈子里也并不纯洁,所以,他来到精神病和戒毒康复机构工作。后来,机构倒闭,他无所事事,经当侍应生的弟弟介绍成为了一名侍应生。看完书,你会觉得这工作其实不像你想的那么差,但是千万别想前途什么的。

 

《重逢》:在这种心境下看这样的书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这是部荷兰人写的小说,十分畅销。当时正好看完《黑皮书》,对作风大胆的荷兰文艺工作者有种好奇,所以买了这本书,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第一次看荷兰作家的书(《安妮日记》算吗?)。故事讲的是有心理问题的莎宾娜在不断地回忆中发现真凶的故事。在绝望的心境下,这样的书很容易引发错乱,我觉得。

 

《几度飘零——大陆赴台文人沉浮录》:感觉很象拼凑的作品,谈作品多于生活,所以显得毫无新意。而且,对作品的评价也过于先入为主,或者应该说,政治正确。唯一的收获是震惊地知道许寿裳竟然是被用斧子暗杀的!

 

《青楼文化》:孔庆东写了很多书,还凭这些书上了央视的百家讲坛。基本上,他每本书上都会列出他的系列作品目录,但是里面却不见《青楼文化》。可见,即便他被认为(或自认为)嘻笑怒骂皆成文章,但是心底里还是觉得青楼上不了台面。不过,字里行间,他又时时流露出对古代青楼女子的艳羡,当然,也免不了对那时文人(他用的是知识分子这个词)生活方式颇为感慨(其实也是艳羡)。至于学问,实在是肤浅,都是听俗了的故事,怪不得孔老师不好意思把这本书也列到自己的书系里呢。

 

《万物生长》:作者冯唐,毕业于协和医科大学,后来去美国念了MBA,现在就职于麦肯锡公司。以前读过他的《北京,北京》、《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已经很喜欢了;《万物生长》更加有趣且充满真情,就像书评写的那样:“本书是一部有趣的小说,也是一部忧郁的小说,从乌七八糟一大堆情节里,怎么看,都能窥见作者心底的纯净。”个人以为这是他《万物生长》三部曲里最好的一部,尤其喜欢他写的两段爱情,不卑不亢的,外表放浪,内心真挚,像男人的感情。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2: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转贴:关于读书

在我们内部的NEWSLETTER上发现了这篇文章,觉得不错,正说出了像我这样的人读书的企图。正好一时也没时间写东西,先贴上凑个数。作者是我们一位领导,特别嘱咐“内部言论请勿发表”,所以略有改动,希望不被识破。

  

往实说,读书是个谋生工具,但又跟钱多、官大、长寿、漂亮真得没有正相关关系;往虚说,它就是个极其个人的行为,读得多,可能更聪明,也可能更傻,象残酷的人生一样,没有完美,没有绝对。

 

书大多是理性人写的,但我们却是为了获得感性而读。每个人都捧着一本书,却没有一本一样。

似乎,读书只唯心。

 

有位老师带我:“你记住,我不管你看什么书,但不能停止看书。”他的意思是说阅读会让你不丢掉逻辑;

 

大学崔老师每天上课就讲书,开各种各样书单,把学生们引向花钱的邪路。他培养了一批不看书只买书的学生,疯到啥程度?买书只看印数,印数越少谁抢到谁牛。我的最牛是《中国伦理学说史》,印数仅500!大学里读书,虎:啥书都敢读,都读得懂,象黑格尔、萨特、叔本华原著都是基本拿下,现在一句也记不起,再读如天书。崔老师的意思是阅读会让你想得多,想得多基本就容易背点儿责任,让别人省心;

 

一位领导问我们:你知道架子花脸和铜锤花脸的区别吗?脸一红,从此把徐城北摆上书架,现在也认为,要想了解京剧人生,他那套丛书是最好的。都写人,徐城北轻,章诒和沉。

 

史玉柱很爱买书,喜欢毛主席,他的队伍基本按战斗部署:华南战区、华北战区的。他看书速度疾,也有实惠的话:“一本书里有一句话对你有用,就值!”

 

读书要杂,也是干新闻必须的,杂中有360度,杂中有别样洞天。岁数大了选书的标准就是:有趣。有趣便于启蒙:1995年版樊纲《经济文论》灌醒自己:经济学离人生如此之近,而且年少轻狂们凭此似乎明白了总理如何治国;梁治平《新波斯人信札》,刘星《西窗法雨》、《中国法学初步》、《西方法学初步》,林达说美国的那套书更让我们迅速抓住法律的七寸和背后人性的七寸;至今写科学史的没有胜出老外的《万物简史》,中国的《科学的历程》,吴国盛写科学史能八卦出居里夫人的婚外恋,不读不行;即使再读理科的奥秘,也有挺好玩的书:梁衡的《数理化通俗演义》。小时候怎么就没这种书呢?害得我们多少人走上了学文这条路,至今纠结。

 

读书为求真。我们一代人从生到死不断在修正什么是真实!所以更要多读,但多读了真不知是会让人变得更聪明还是更糊涂?更纠结还是更豁达?启蒙看来到死都启不完了。话说回来,为来为去,还不都是为了心里的平衡。

 

《世界因你不同》也是一本不错的书,李开复在里面有非常漂亮的一句话:有勇气改变你能改变的,有胸怀接受你不能改变的,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的智慧。读书好象能平衡他说的道理。

 

有没有什么对人生影响最大的书?年轻时好象有,岁数已大,价值观已定,对什么剌激好象都麻木了。所以年轻时多读点,加厚硬盘,古今中外的人生体验,真得会潜移默化你的后半生,起码会增殖你的思考方法与生存的ABS。

 

我有两件最佩服自己,最虚荣的事:第一位是戒烟,第二位是攒了六千册书,都属较劲的事。虽然身边藏书人太多,不值一提,象我老师估计两万册以上。但自己想不开时,在书架前转转,阿Q般麻醉一下,还是很爽的。读,是只能留给退休了,不行就当遗产给孩子。还有一个非常实际的用处:写不动时,抄两段,非常靠谱。书不仅仅是用来读的。

 

老派人最好时不时上书店买书,和网购不同。至今我仍推荐万圣书园,原来叫“屋”,现在叫“园”,虽然大不如小,但进去仍有气场,陡觉象个文人,独立。

 

互相传染着读书吧,我们心里有力,才是真正无价的实力。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2: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观剧

 “我记忆力很坏,背不出几首完整的古诗,不记得sin、cos有什么用处或者根号5等于几,常常看电影看到快结束时突然想起来看过这个电影,号称某个人是自己的偶像却想不起他的名字,回忆对于我,完全是蹩脚的侦探遇上了狡猾的罪犯。”

 

我常常会自卑于自己糟糕的记忆力。在翻《民主的细节》的作者刘瑜的新书《送你一颗子弹》的时候,发现了上面的话,竟然突然有了发现同志的欣喜!她的书里还有很多别的话,也说出了我的心声,比如对于那些知识渊博者的嫉妒之类的:)

 

总之,这世界上就是有我们这样的人,总是把该记住的忘了,然后脑子里有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占据了本该用来存储的空间。所以,我写,是因为我记不住。怕老了回忆的时候,觉得自己什么也没干就混了一辈子。翻翻这些小文,会想起来,哦,我也是看了些东西的。

 

最近一周,我就都在看戏。实习的时候,我当文化记者,过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看电影、看戏、看展览,和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聊着我根本不懂的话题,还常常被当成知音。他们哪里知道,我是不得不看啊!

 

后来就开始怀念那些不花钱、利用上班时间看展览、看电影,还能听主创瞎说的日子了,于是,就自己花钱、搭时间重温了。

 

说说在国家大剧院看的几部吧。

 

第一次进大剧院,说来惭愧,是志奋领学者的聚会,一帮自认为洋派的人聚在一起,吃着典型中国饭(老舍茶馆里的炸酱面),讨论怎样进行中外文化沟通,席间也会相互问问“你当初在英国住哪儿?每月租金多少?”“现在伦敦房租也涨了!”“回来你干嘛不在那儿干了,公务员不是挺好的吗”之类的。没意思吧?其实大家都是冲着之后的活动——到国家大剧院看话剧《简爱》去的。

 

那轮演出的时候,袁泉已经待产了,接替她演简爱的是陈数,男演员是王洛勇。演出前,该剧导演王晓鹰还跟我们一起座谈了一下,挺好的氛围。他说什么了,我都忘了,印象里他还是一个务实的有想法的导演,但是这部戏里却没体现出他应有的水准。

 

《简爱》不好排,因为故事太熟了。(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简·爱》是好多人的大爱,都能背出穿过坟墓是平等的那段,只有我不会。我怎么就没喜欢过这本书呢?!)整部戏里也看不出创新。好像在剧场做的事情只有等待,等着你知道的情节发生。本来期待那些情节以一种你以前不知道的方式发生,但是没有,它们就像你知道的那样发生了。所以,有点对王晓鹰失望。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我对这部戏没感觉。坐我旁边的一男志奋领散场的时候跟我说:“看到最后我都感动了”。我漠然看着他:“所有的爱还不都是一样的。”他就傻了,不知该怎么接了。我心里狂笑不止。

 

“看到最后我都感动了”的戏也有。刚刚看了歌剧《卡门》,是美国导演导的,叫赞贝罗(刚查了一下戏单,要不然也记不住)。她在导演寄语里写道:

 

“每一次在不同的语境中重新审视《卡门》,我都会发现这部杰作永远都属于当代。《卡门》戏剧上的发展动力来源于:冲突。而这些冲突也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因此更能被大众所生动理解。……我们在看《卡门》的时候会感到它仿佛在向我们所有人诉说,那是因为我们可以在这部歌剧里看到自己。我们每个人在生活里都认识一个“堂·何塞”或者“卡门”,有些人甚至会觉得自己就是生活中的“堂·何塞”或“卡门”!时至今日,《卡门》依然与我们有着如此可感可知的联系,一如当年诞生之时。”

 

写得多好!一下子把经典戏剧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拉近了。古老的戏剧在今天仍然能够打动人的,是里面传达出的情感,而不是情节。这版《卡门》就做到了。虽然开始的时候,满舞台的未化装的穿蓝色士兵制服的演员怎么看怎么像不高尚社区里的保安,尤其是吊而郎当的站姿,让人半天入不了戏。但是好戏在后头。何塞杀死卡门的时候,所有的情绪都被准确地传达出来了,感同身受。这是小说、剧本、导演、舞美,还有演员的功劳。当天是一个全中国演员阵容,但是多数演员还真胜任角色。莫华伦的何塞有型有款,声音非常戏剧化,在舞台上的他比演唱会上的他有光彩得多。

 

说到光彩,不能不提到王斑,用日本导演浅利庆太的话说,现在世界各地上演的《哈姆雷特》里最有光彩的哈姆雷特,充满着贵族气!人艺青年一代演员里,王斑的形象不用说了,台词功底也好。我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哈姆雷特的台词(当然也不用我操这个心,只是不喜欢孙道临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该怎么念出来呢?听听这版就知道了,既不突兀,也没被湮没,十分流畅。

 

虽然这部剧的舞台和服装设计都是英国人,但是整出戏洋溢着日本风格,因为是日本著名的四季剧团大导演导的,包括奥菲利亚在剧中唱的歌,曲调太日本了!

 

好在有王斑。气场强大,帅气十足。这也是为什么歌剧《卡门》里的那些男演员真的该训练一下台风的重要原因:)

 

跟歌剧、话剧相比,最养眼的当然得算芭蕾舞剧。在国家大剧院,我还看了一出芭蕾舞剧《堂吉诃德》。实在难以想象,堂吉诃德怎么成为舞剧形象?!但这确实是莫斯科大剧院的保留剧目。这次莫斯科大剧院也是倾巢出动,连合唱队都是带的自己的(是为歌剧《叶甫根尼·奥涅金》带的,据说这戏上座极差,但却是我最想看的,可惜错过了)。

 

堂吉诃德在这部戏里就是一个可笑的串场,看他的表演很有愿望也去演一下,因为实在没什么动作,甚至一个芭蕾男演员最基本的亮相动作都没有,可惜了演员高高瘦瘦的身材。

 

但是舞台和表演是华丽的。我周围坐的可能都是专业人士,对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技巧赞不绝口,说国内的演员跳不了。也有热心的剧评很爱数演员在舞台上转多少圈儿,据说跳一幕《堂吉诃德》的体力是跳整场《天鹅湖》的两倍。

 

看戏还可以遇见名人。那次看《卡门》就见到李长春、李岚清和刘琪。他们还挺轻车简从的,从头看到尾。得赶紧记下来,要不然,很快我就会忘了我还遇见过这么大的领导呢。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2:0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下一站目的地

翻了翻近期的文章,发现很久没写旅行了,可见我现在玩得少了——我是指有模有样的玩儿,平时浪费时间的那种不算。

 

一直在盘算着今年的长休假去哪儿。本来说好十一加上年假可以到美国东岸自驾两周。可是他提前通知说十一太忙了,走不开,所以,年假很可能得提前点。出于歉意,他让我挑地方——一直就不稀罕美国,他看得出来——于是,就一直在转心思。

 

美国不是不能去——其实我根本没去过,他倒是在那儿呆过三星期——可是一想到漫长的飞行、大都市、还有在电视里看得熟得不能再熟的建筑,我为什么要去呢?!他很想带我去看大都会和纽约的其它几个著名博物馆——这的确是很大的诱惑,可是还是启动不了我。哈!他完全没招儿了,因为每次旅行,所有的手续都是我办的。只要我不动,就没什么旅行了。

 

我心里一直惦记着西班牙。在英国的时候阴差阳错地没去,结果一年拖一年的,总也去不成。为了去西班牙,我还突击学了几个月的简单西语,现在都忘干净了,估计真去的话,还得再先突击几个月找补回来,然后再用几个月强化一下,才能蒙个大概齐。就算这样,我自己还是十分不自信,问路买菜应该没问题,但人家指给我路的时候我能否听懂就很可疑了。这也是我去西班牙的一大障碍之一——语言玩不转实在是太别扭了。就象在意大利,等了四十分钟公共汽车都没来,也有行人走过来对我们比比划划的,但是我对肢体语言的理解能力有限。最后还是跑到一家酒店问了前台,才知道人家汽车司机罢工(当时还暗自庆幸了一下我们的革命英语教育,罢工这个词是我小学时学的,多年不用突然被唤醒时心里还有一阵兴奋呢)。同样的情况要发生在西班牙就有点糟糕,不管巴斯克分离主义组织的预警有多人性化,像我们这样一句西语都不懂的愚蠢游客肯定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估计还是那种被警察强行拉出现场的,多给人家添麻烦呀。就算3·11那样的火车爆炸是个别现象,可是西班牙著名的小偷还是让我有点担心,报案都不知说什么。乐观一点想,我可能不会被偷个精光,但是在外面有一点损失总是会影响心情的。所以,一直在纠结,尽管我非常想去西班牙。最想去的城市?大城市里面算塞维利亚吧。

 

不去西班牙的话,现在有点想去爱尔兰。刚看完一部叫《闰年》(leap year)的电影,里面大秀爱尔兰风光,从最南面的Dingle一直演到都柏林,当然还有爱情,勾起了我对爱尔兰的许多美好记忆。如果想逃离现实,爱尔兰是个不错的地方,有壮美的山水、质朴的人民、悲情的历史,还有,音乐!不过,现在从中国申请去爱尔兰旅行的成功案例是在英国签证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办的,所以,签证看起来不太容易。

 

还想和他一起去的地方是荷比卢(唉,我就是这么没出息,我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想和他分享,我自己就像是踩点的一样)。在很多旅行团里,这三个国家可能两天就可以看完了,但是在我的旅行计划里,可以赖在那里两周。而且,这三个国家的可爱之处就是语言不是问题,虽然它们的母语都不是英语。

 

最后的方案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去过了还想再去,还想一路开车,到哪儿停哪儿。不是重温,对于那么广阔的大陆来说,未知太多了。也许我们这次可以从珀斯开到阿德莱德?不过,我可不喜欢在冬天旅行。

 

写下来才知道,我大概就是想走会儿神儿,离开一段现在的生活。所以我从来没考虑过国内的某个地方。它们都不够远,都不够陌生,都不能让我忘了现在。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爱桃花》、《三个橘子的爱情》及其它

进入五月,似乎进入了我的文化消费月,什么展览呀、演出呀,排得还挺满,不过,仍然意犹未尽,不是因为丰富,而是,不满足!

 

先说说《我爱桃花》。订《我爱桃花》的票实在是因为同事的鼓动。一个可靠的文编系毕业生,把《我爱桃花》生生看了三遍,那一定是很靠谱的一出戏。虽然她看的版本是人艺小剧场版的,任鸣导演的(顺便插一句,我觉得做导演一定要做这样有着体面声誉的导演,比如任鸣、王晓鹰、林兆华、田沁鑫、孟京辉啥的,人家一听是你导的戏,就会想去看,比明星还有票房号召力,多好啊!可是做成这样的导演,也一定是要有思想、有手段的。看了滥戏就知道好导演有多重要了!之所以感慨是因为在国外写过剧本、导过戏,虽然是广播剧,但也感同身受。那时候被鼓励,真的也动过回来导戏的念头。但是回来以后发现原来在国内是没有业余生活的:)

 

这是蹿到哪儿去了?

我看的《我爱桃花》这个版本好像是实验话剧院版的,现在叫国家话剧院,至少演员是。导演是个年轻人,我想他是努力的,但是功力不够。好在是邹静之的本子,所以底子在那儿呢。不过,邹静之也有邹静之的问题。这些年电视剧写多了,就把话剧功力废了吧?感觉有点絮叨。我觉得节奏是个问题。话剧的核心是悬念和冲突(tension and conflicts),而且需要跌宕起伏,悬念不断,才能在短短的时间里牢牢抓住观众不分神,而邹的这个本子就是在悬念设计上有问题。先是悬念设计缺乏现实基础,就像剧中的丈夫说的:“你要是不想过了跟我说呀,干嘛要杀人呢?”这是一个一夜情、网恋不被谴责的时代,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没有杀人的理由。所以,这个假设不成立。接下来他们的各种尝试就都显得没必要了。的确,一出戏只能解决一个问题,但是矛盾不能只有一个,这会让戏显得沉闷,只靠语言抖包袱不是戏剧的特点。

 

当然,这和导演尺度的把握也很有关系。我觉得导演没认真想这个问题,顺着本子走了。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个认真的有想法的导演,而且,手段也不够。冲突不够的时候,舞台调动至少可以丰富一点,弥补一下节奏的不足。

 

相比之下,孟京辉出名就不偶然了。

 

《三个橘子的爱情》还算是部音乐剧呢!里面讲了三段爱情故事,也许是前些日子看卡佛的小说的缘故,我觉得这三段故事的铺陈方式都很“卡佛”,需要你自己去补充一些细节,才能构成一段感情。不过,看话剧的时候我愿意动这个脑子,这也是克服无聊的一种手段。

 

说到手段,孟京辉的手段明显要高明得多。他调动了乐队、舞蹈、舞台上的各种元素,不算突破,但能把剧拾掇丰满了。所以,大导演还是招牌啊!以后选剧还是该跟大牌,虽然会漏掉一些新锐,但等新锐成熟了再跟也不迟啊。

 

忽然想起我在英国还看过一出这样的音乐剧,是在贝尔法斯特歌剧院,下午场,非常便宜,才5镑。因为人少,票务把观众都集中到前排了。但那剧真好!非常好听的旋律,非常棒的演员。看完剧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听碟,听那些歌,可惜现在我不仅把那些好听的歌的名字忘了,连剧的名字也忘了。情节?好像是讲约会的吧?只记得舞台是旋转的,所以有很多机巧可以实现。

 

呵呵,我这种人看戏干嘛?!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五一阅读

这个五一不知不觉地就来了,没时间准备,过得也匆匆忙忙,幸好有书有碟有片刻闲暇。

 

《教授与疯子》(英)西蒙·温切斯特

 

这本书说的是牛津大词典编撰过程中的一段传奇。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真没想过,有谁会去编词典呢?而且是史上第一本如此全面的现代意义上的词典。尽管有人吹毛求疵,说这本书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上层男性社会的倾向,但正如作者说的,“这是许多具有广博知识与兴趣的热心男女共同创造出来的伟大成果,它今天有生命活力,正如英语有生命活力一样。它有权称作英语的写照”。

 

作者在后记中写道“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美国军人的故事。他参加创建世界上最伟大的词典的过程是独特动人的,值得赞美和纪念的。同时也是不幸和悲惨的。然而,人们很容易忘记,是什么情况使得威廉·切斯特·迈纳能够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贡献给《牛津英语词典》的创建,那就是因为他犯了可怕的、难以饶恕的杀人罪”

 

一个被诊断为精神病而免死的美国军医,在精神病院最空虚无聊无助的日子里,用参与编写词典而照亮每天难熬的生活,这是何等令人伤感的故事。

 

而更让人心痛的是另一个人。如果作者不提看到最后我倒忘了,就是那个无辜的死者,尽管开始的时候作者不惜笔墨地描写了他的死亡之路,以及后来他的家庭的破败,两个儿子死得莫名其妙,老婆始终没过去这道坎,酗酒而亡。但是人们却记住了凶手,因为他对牛津英语词典的贡献。历史有多残忍啊!

 

想提一下的还有一个插曲。作者要了一块当年印牛津大词典时的铅板,很沉但不知道该做什么用。后来一位很有匠心的女手工印刷师借了两年,还回来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知道我很喜爱中国,在那里住过很多年。也知道我喜爱牛津超过了其它英国城市。于是她把印版取下来,用许多种溶液仔细清洗掉上面的灰尘、油腻和墨迹,然后所它放在她的范德柯克印刷机上,她使用最好的手工纸,细心印出了两页版面——一张的颜色是中国红,另一张是牛津蓝。

 

她把三件东西摆在一起,中间是金属印版,左边是红页,右边是蓝页,都放在镶金细边、不反光玻璃的镜框里。她把这一整套东西挂在她家乡的小咖啡馆的墙上,然后写了一个明信片通知我随时乘便取走,同时一定要尝一尝咖啡馆的草莓大黄馅饼和卡布其诺咖啡。咖啡馆没有要我付钱,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那位印刷技师。

 

怎么样?我喜欢这份礼物。

 

《萨冈之恋》 (法)阿尼科·热尔

 

一段奇异的恋爱。法国版《花花公子》的女主编爱上了萨冈并被萨冈接受,得以住进她的家常侍左右,而家中还有一位美女《Elle》杂志的时装女主编佩姬和一位流浪的文学才子贝尔纳,最后,围绕萨冈的爱情网络破裂。

 

也看过萨冈的小说,没那么喜欢,可见,她的文名还是多少依靠她的混乱而真诚的私生活的。

 

阿尼科认识萨冈后开始写作,所以书中也不乏她的警句:

 

我不知道让我们珍惜的人通常都是些极端脆弱的生命——他们可能明天就会死去;我不知道我们所爱的一切,如昙花一现,总是最早凋零;我不知道去爱他们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和爱人在一起就是头等要务,守候在他们身边为他们服务是一种必须,正因为这些我们才活在这个世界上。

 

友谊皮粗肉厚,而爱情却脆弱不堪。有高潮,也有低谷,要小心对待,要不离不弃。爱情就像穆拉诺玻璃或一件萨克森小瓷器,磕着碰着就斑驳了、裂了、破碎了,一滴相思泪,化成的红岩水晶。闺中好友会化解误会和错怪,而爱情却什么都不会原谅。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

 

这一半年有股卡佛热。他的《大教堂》以及《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都很热销,以至于曾经订的时候竟然脱销。终于来了,看了,却有很多感触。就像麦克尤恩曾经说的那样,短篇小说是作家的练习,可以通过短篇模仿和探索,尝试别人的风格。所以,通过一本薄薄的短篇小说集很难看出作家的实力。但是我严重同意的是推荐者苗炜说的,卡佛的读者一定要很聪明,因为作者没有把过程写出来,至于结局为什么是这样,或者结局可能是什么样,只有劳驾您自己猜了。

 

我是考试考烦了,看小说还考我?!就犯了懒。实在不是卡佛称职的读者,sadly。

 

最后推荐两部五一期间看的碟吧。片子不算新,但是正版碟出的晚,所以刚刚拿到。

 

第一部就是彼得·杰克逊的《可爱的骨头》。我因为《金刚》而迷恋上彼得·杰克逊,这是第一部科幻作品令我热泪盈眶的,所以对导演充满好感,甚至崇拜。连他监制的片子都看了。《可爱的骨头》也不算令人失望,除了他总想一用的科技手段,把人间和天堂之间的边缘地带渲染得充满色彩和情绪,他于平淡中流露出来的思考仍旧令人尊敬。所谓可爱的骨头意寓着女孩死后,家人之间的关系如同长出了新的骨头,经历痛苦,但终于站稳了。这超过一个女孩儿被谋杀这件事本身好多对吧?这就是大师的高明之处。

 

另一部是众星云集的歌舞大片《》,包括有丹尼尔·戴·刘易斯,歌利亚,妮可·基得曼,朱迪·丹奇,索菲亚·罗兰和佩内洛普在内的一干大腕倾力献唱,再加上音乐剧本来就有恢宏阵势,还是很有可看性的。只是略感意外的是,这部片子并非一个华丽躯壳,里面一个五十岁男人的彷徨与苦闷十分生动,令人感慨。一个失去了事业的男人已经被掏空了……

 

只是刘易斯用爱尔兰口音改装的意大利口音有点怪异,其实一点不喜欢他,在知道他抛弃了为他怀孕的相恋多年的法国女星改投美国作家阿瑟·米勒之女的时候就不喜欢了。可以另有所爱,甚至另觅新欢,但不可以玩失踪,不负责任,把人家怀着孕的阿佳妮扔在一边不管人间蒸发,哪是男人所为啊?!再帅、再文艺都没用!况且也已是奔六张的人了!(顺便说一句,我也不是阿佳妮的粉丝,只是看着不公平,气不过罢了。)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快乐相见

    

我知道有一个人会看,所以写了这篇,某种意义上说,是给某个人写的,但又不介意分享,所以跟某人的MSN签名差不多,可以鄙视一下;)

我期待每一次见面,无论对方是客户、是采访对象还是老朋友新相识,因为每次见面都会改变我一点点,或是知识上的,或是看法上的,特别意外的时候,是思想上的。如果什么都不是(很不幸,确实有这样无聊至极的人),也能让我再次确信,世上的确有这么一类人,算是丰富了我的阅历吧。

曾经跟好多人都说过,人年轻的时候真应该当记者,这个职业让你轻易地从别人身上看到世界和人生,那些他们对自己老婆孩子可能都不说的经验和教训,他们都会告诉你。这种血泪总结是他们用漫长的时间和心力交瘁换来的,而你,只用短短的一个下午就得到了。如果过后就忘,岂不是暴殄天物?!所以,当记者肯定会让人更快地成长,因为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如果暂时没什么人生目标,那就当记者吧。

又扯远了。怎么说到这儿了?我想说的是见面。

重逢就更好了啊!因为认识得早,就会有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省去小心翼翼,省去了试探,聊天就会更轻松,可以坐在地上,就像某人认为的那样,也可以坐沙发(哈,我也是可以坐沙发的),把脚跷到面前的茶几上,一扫平日的斯文,可以说说断了音讯这些年各自的生活,话多到可以说不完;也可以说说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画、小说、电影、博物馆,如果那人还有我所说的幽默感,某人说的胡同气,那简直就是一次完美的见面,更重要的是,将是系列见面的开始,朋友不就是这样的?

私底下已经很期待这样的见面了,因为还没见呢就已经学习很多了,更何况亲耳聆听呢?哈,没想到吧?我在想,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如此准确地指出一个华丽城市的实质呢, 比如巴黎?又有多少人会如此用心地收藏自认为有价值的文章,重点部分还高光提亮?还有,数码时代又有多少人认真地拍有想法的照片呢?……哈哈,更不敢见了吧?!

至于形象,谁会在意呢?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快乐相见

    

我知道有一个人会看,所以写了这篇,某种意义上说,是给某个人写的,但又不介意分享,所以跟某人的MSN签名差不多,可以鄙视一下;)

我期待每一次见面,无论对方是客户、是采访对象还是老朋友新相识,因为每次见面都会改变我一点点,或是知识上的,或是看法上的,特别意外的时候,是思想上的。如果什么都不是(很不幸,确实有这样无聊至极的人),也能让我再次确信,世上的确有这么一类人,算是丰富了我的阅历吧。

曾经跟好多人都说过,人年轻的时候真应该当记者,这个职业让你轻易地从别人身上看到世界和人生,那些他们对自己老婆孩子可能都不说的经验和教训,他们都会告诉你。这种血泪总结是他们用漫长的时间和心力交瘁换来的,而你,只用短短的一个下午就得到了。如果过后就忘,岂不是暴殄天物?!所以,当记者肯定会让人更快地成长,因为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如果暂时没什么人生目标,那就当记者吧。

又扯远了。怎么说到这儿了?我想说的是见面。

重逢就更好了啊!因为认识得早,就会有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省去小心翼翼,省去了试探,聊天就会更轻松,可以坐在地上,就像某人认为的那样,也可以坐沙发(哈,我也是可以坐沙发的),把脚跷到面前的茶几上,一扫平日的斯文,可以说说断了音讯这些年各自的生活,话多到可以说不完;也可以说说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画、小说、电影、博物馆,如果那人还有我所说的幽默感,某人说的胡同气,那简直就是一次完美的见面,更重要的是,将是系列见面的开始,朋友不就是这样的?

私底下已经很期待这样的见面了,因为还没见呢就已经学习很多了,更何况亲耳聆听呢?哈,没想到吧?我在想,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如此准确地指出一个华丽城市的实质呢, 比如巴黎?又有多少人会如此用心地收藏自认为有价值的文章,重点部分还高光提亮?还有,数码时代又有多少人认真地拍有想法的照片呢?……哈哈,更不敢见了吧?!

至于形象,谁会在意呢?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想看美好的电影
 翻箱倒柜找半天,就想看一个美好的电影,不是《老无所依》、不是《迷失东京》、不是《告密者》,……不是这些,而是一部美好的电影,可以古老,可以虚假,但是美好。

    翻的时候就在想,我在找哪部呢?

    是《真爱至上》吗?也许吧,每年圣诞节都会拿出来看看,然后带着温暖迎接后面的一系列节日。不过,看的次数太多了,可以直接写分镜头剧本了,还是放回去吧。

    是《罗马假日》吗?也许吧,每当看到公主在告别记者会上被问到最喜欢的城市是哪个时,我都能替她回答:“罗马,当然是罗马”,然后潸然泪下,生活中就是有这么多无奈,不算美好吧?

    是《西雅图未眠夜》吗?可是如果从来没喜欢过汤姆·汉克斯,这部片子就另当别论了;

    是《傲慢与偏见》吗?新版的,情节紧凑,人物现代,女主角也不带生动的英国乡村气息,十分养眼。不过,当我看过美国版的结尾后,忽然觉得他们最幸福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哪部电影算得上一部美好的电影呢?

    今晚,我只想看一部彻头彻尾的美好电影,抚慰自己莫名的忧伤……

    有这样的电影吗?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总会过去的
最近喜欢上两个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和伊恩·麦克尤恩。

    关于格林,其实只看过他的两本书,一本是《恋情的终结》,另一本是《人性的因素》。前一本以前写过,不说了,但令我感动的是他对人性的深刻洞彻。读他的书的时候,一直在问自己,是这样的吗?会这么想吗?答案每每是,也许是吧。他揭示了你不曾认识的自己,残酷却真实。

    《人性的因素》是一本关于间谍的小说,但写的仍然是人和人性。纵为间谍,但依然被人性所左右。这是一个不人性的职业,但是里面却充满着与此相矛盾的人性光辉,虽然经常隐藏在阴暗的角落,却是生活里最真实的感受,也会在不经意间折磨人心。

    同样是写间谍生活,麦克尤恩的作品却和间谍生活没什么关系,是一对男女在冷战环境中的爱情,充满着不确定性和无奈,也不那么单纯,但每个环节都显得极其真实,作者有一种冷峻的态度,对生活一点不妥协,所以即使有爱情,也没有很多甜蜜和深情。这就是《无辜者》。

    与格林相比,麦克尤恩的小说更注重技巧,结构简洁现代又不平铺直叙,这点表现得更好的是在《只爱陌生人》中。这是一部出人意料的小说,不读到结尾,你根本猜不到这是怎样一个故事。虽然麦克尤恩的这部小说因为描写了人性的阴暗而受到诟病,但其娴熟的讲故事的技巧仍让人叹为观止。读罢,我虽想不出小说的教育意义在哪儿,但又显然不是一部低俗小说。

    他的其他作品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在切瑟尔海滩上》。开头是这样的:

    “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

    甚至如果只看小说的结尾,你也一定可以猜得出整个的故事是围绕什么样的悬念展开的:

   “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一头一尾,就是起因和结果,他们在新婚之夜分开了,一生都没再见,或者说刻意避免再见。他们中间会想念彼此吗?会为年轻时的一时冲动后悔吗?谁知道呢?!也许问问自己就行。

    《在切瑟尔海滩上》还算是麦克尤恩作品中最充满温情的一部,看看《赎罪》就知道了,他对人性中的残忍有多不留情。

    掩卷沉思的时候也会有点问自己:我们看书难道不是为了做梦吗?为什么把这么残忍的真实人性点破了给我们看?

    所以,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简·奥斯汀会流行,不那么富裕的女子总能嫁给如意郎君,继承遗产,重又变得高贵。

    刚看完BBC新拍的狄更斯的《小杜丽》,虽然跌宕起伏,但总是善恶有报,让人不那么揪心。

    还是那时候的作家温情啊!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入春

北京本周终于要入春啦!在经历了寒冷、漫长的冬天后,昨天明媚的阳光真让人兴奋。就想晒在阳光里,想象着身上每个角落里的寒气脱离身体上升时的一抹抹白烟……呵呵,怪不得人们说最爱人间四月天呢。

 

四月是我中学母校的校庆。本来打算约我一起去的好友终于早起犯了懒,快十一点了还在床上呢,只好打电话来说咱下周自己聚得了。忙着作家庭主妇的我从洗衣机筒里抬起头来拍手称好。

 

但最后还是被两个兴奋的女同学拉下楼去。其中之一是中戏的老师,号称以洞见人性见长,给学生讲戏,把人物性格分析得头头是道,据说那些未来之星们无不鸡啄米似地点头,令老师极有成就感,于是人物性格分析程序也被拿到餐桌上——她们从校庆现场出来,一肚子感想。第一个案例是关于男人的价值肯定的。我校有一理科男,自视十分了得,但愿望却简单得没道理——出国。他高考时就报俩专业,一个法律、一个农业,据说都是容易拿到奖学金出国的专业。只是作为名校高材生,在志愿栏里填上农大,还是让我们嘲笑了一阵子(事实证明,还是我们傻,看看现在农大有多火就知道了)。当然,该男最终也没沦落到农大,还是顺利考取了他的第一志愿B大,然后在大二左右就飞赴米国了。

 

在校庆的校园里,中戏老师一眼发现了这个昔日理科男,据她说,虽然穿着低调,一身户外行头,像华尔街精英一样背一双肩背,足蹬登山鞋,但镜片后目光如炬,“气度不凡”(中戏老师原话)。中戏老师知道和他曾同窗读书(不是一个班的),只是不知姓名;而我可怜的另一个同学就压根儿不识此君!倒是该理科男,主动打招呼,自称现在已是某著名证券机构的合伙人,话语间自信满满。可是一句经常挂在嘴边的问话颇为暴露内心:“你们真的记不起来我了么?”据说,这句话他问了好几遍。看来,要想从中学同学里找到当合伙人的认同还真不容易!

 

另一个案例是关于“截和(音胡)”的。话说我们一风姿绰约女同学,至少我觉得从我认识她她就很成熟很绰约,学习好有社会交际能力长得又好看,令人印象深刻。显然,在成长的道路上,她将其优良品质继续发扬光大,在官方社交圈已能呼风唤雨。例子就不举了,太明显了。中戏老师讲给我的校庆案例是这样的:中戏老师与一高年级男生擦肩而过,忽然觉得面熟,灵光乍现间还记起了他的姓,遂回身:“你不是那个……”

 

闻声,高年级男也回身,但目光还未与中戏老师接上火,就被绰约女迎上“哟,你不是那谁谁吗¥%……&×¥#……两人于是相谈甚欢。讲述时,中戏老师说了句十分有洞见的话“被活生生截和了”!

 

学校真不错!当学生真不错!当学生在学校这个环境中就更不错了!即使很多年过去,再回到同学中间,还是得呈现本来面目,实在是装不下去,因为太容易被撕破伪装了!最好承认赤裸裸的自己得了,你没法长大。但也因此真实而自然。

 

回家看冯唐的《北京北京》,接续着校园故事。相信会有很多人不喜欢,觉得不真实,所以不敢向其他人推荐,但是所有北京学生都会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我们都经历过。这套书仍然是我中学同学推荐并给我买的,我们仍然时不时交换一下看碟、读书和生活情报,无需存疑,她推荐的我一定看,从没有失望过。

 

(原本写了个结尾,但这份绵延至今的情谊怎么写都多余。因为我们曾经赤裸着一起长大。)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不值

 

最近看了两部生活片,一部是梅格·瑞安主演的《严肃的月光》,另一部是休·格兰特主演的《名牌冤家》(Did you hear about the Morgans)。两位主演其实我还都挺喜欢的,要不然也不会买这样没有口碑的片子看,尤其是休·格兰特,都粉了他好多年了,虽然他个人生活乱七八糟,如今也人老珠黄,肌肉松弛,但清晰好听的英国口音,还有时刻流露的英式作派,仍然是我追看他的理由。

 

不过对于这两部片子,我实在不能爱屋及乌。

 

这两部片子主题都差不多,讲的是婚姻出了问题的夫妇经过一番波折重新认识了彼此言归于好。梅格·瑞安被老公严正告知:已经不爱你了,我要和她去巴黎。休·格兰特正在纠缠已经分居的妻子萨拉·杰西卡·帕克,SJP貌似去意已决,原因就是格兰特犯了那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关键时刻,梅格·瑞安采取的是暴力约束策略,捆住已离心离德的老公:说不清楚你不准走!你不是说不爱我了吗?证明给我看!甚至不惜自导自演了一出被绑架、在老公面前被欺凌的戏!是个男人当然不能容忍有人在自己面前调戏妻子呀,即使声称不爱她了。完全不知就里的老公表现出来的关切不仅吓退了闻讯而来的第三者,也吓到了老公自己,哦,原来好像爱的还是原配。

 

格兰特那对完全由于巧合,被警察与世隔绝地安排到了一起,而且一直莫名其妙地面临杀身之祸。这段空白期就成了二人修复旧爱的绝佳时间,既不熟悉当地的生活,也不认识当地人,只有两个人吵吵闹闹地过下去呀。

 

比漏洞百出、不合情理的剧情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这俩男人的态度!估计当着小三儿也都尽数太太的不是,可是一旦被发现,立刻坦白认错,重归家庭。可怜的小三儿们,曾经都以为自己夺爱成功,战胜了原配,风头正劲,那是在没被发现的情况下。一旦原配出马,小三大都不是对手,因为对手一下子变成了一家人!心下窃喜之际,实在为小三儿们觉得不值!横刀夺爱之前也得先考察一下这老哥人品啊!要么首鼠两端,唯唯诺诺,当着悍妻的面一点招儿都没;要么追悔莫及之际,把小三儿说得一无是处,长得比什么饼都丑,自己又是酒后,意乱情迷,直说得原配都听不下去,插嘴说,那人我见了,就是挺好看的。

 

看明白这都什么人了吧?

我就纳闷,这样的人凭什么给他机会?!我是指原配。当然,电影里的俩太太也让我不耻,为了挽救婚姻,那么下作的伎俩都使得出!切!

 

以为我是一个老派的、古板的婚姻捍卫者吧?恰恰相反,没有什么比婚姻中的宽容更重要了。我们生命里的爱情就像一场800米赛跑,起跑线不一样,原配就是站在外道的那个,比别人早些出发。但比赛是个过程,原配们不仅要有好的速度和体力,还要有好的并线技术、弯道技术,才可能在整个赛程中领先。事实上,外道取胜的机率并不大。

 

还是回到婚姻。每个人都可能在婚外遇到另一个人,但很多很多人都说过了,这并不可怕,也许你需要一段时间去比较,选出对的那个来。这个过程不是犯罪,没必要认错。可以认错的,必是那种不堪的关系,原配没必要纠缠。(顺便强调一下,我是原配。)

 

电影没告诉我们这个,真是遗憾。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性感在外,坚韧在内

最近迷上了买打底衫,或是小T恤,或是小吊带,品牌最好是欧洲血统的,既不像美国女人那样穿得简单粗放,也不像日韩女人过于纤巧精致,该是一种不经意的刻意,又自在又有设计感……啥品牌不告诉你:)

 

喜欢打底衫其实是喜欢那一抹半含半露的风情,那份从正装里探出头来的小性感。这年头,女人也不容易,职场上完全被当作男人使,没有人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生活里的责任一点没减少,几千年前妇女要干什么今天还得干什么,而且复杂得多——我就不信那些盛唐时珠圆玉润的贵妇做的饭比我做的更精致更好吃——料在那儿摆着的!按照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的新时代女性标准,我们凭空增添了多少任务啊,可我们与唐代女性拥有的时间是一样的。

 

所以,在被迫高效的时代,我们变得坚韧起来,有能力,有技巧,有担当,就像男人一样。只有领口上跳出的一点豹纹、蕾丝、亮片,或是一个设计图案的小小局部,才是我们跟自己的对话,是女人心思的温暖流露。

 

打底衫就是女人心绪,露出来的那一点就是交流的愿望和彼时的心情,懂那抹风情就懂得她。

 

(完全是败家回来后的狡辩,呵呵。一件打底衫并不贵,贵的是不知不觉中,一件一件加起来,才发现一件正装的价,拎回来的却是几件见不得人的打底衫。)

- 作者: 2010年06月20日, 星期日 21:4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